想寫這麼一篇東西想了很久。
我的年紀──不好意思──還算很輕,雖然一直想寫,一想到要寫的是我對於創作這回事的想法,說實在是很惶恐的。
但,如果要從有意識地開始寫小說算起,創作時程卻也佔了我人生的一大半了。
於是我決定以這樣的心態來寫:
我想紀錄一下,此時此刻,二〇〇九年五月九日開始的這一刻的我,對於「創作」的看法是什麼。加上最近上了一些課、遇到一些人、有一些交流,將這一段時間的想法匯整起來,也算是心得筆記。
即便以這樣的年紀說要發表什麼看法太過狂妄了些,但日後再回頭來看看這時不成熟的言論,或許也滿有趣。
也許,也不必想這麼多,就當是好好地整理一下寫作這件事之於我的意義吧。
一開始,只是想要說一個故事而已。
於是在那個十四歲的冬天,我坐在教室的窗邊,寫下第一個字句。當時寫作對我來說,只不過是一個消遣。
它成為一個目標與興趣,是從一句也許是不經意我卻記著一輩子的、最普通的話開始。
在那個升學掛帥、大家都忙著補習K書的時候,老師說,「希望有一天可以看到妳的小說出版。」
那一刻起,我以為我可以成為一個作家。
現在想起來我才明白那是一個多可笑的想法。但沒有當時的愚昧、沒有接下來一股腦兒地想到什麼寫什麼的累積,此刻我對於文字不會有如此的自信。
電影《心靈訪客》裡我記憶深刻的一句話,「寫作的重點在於寫,不在想。」
如果拘泥在一下筆就要石破天驚,那麼就等著想一輩子吧,等到別人都把點子用光了,你也寫不出什麼東西來。
畢竟寫完的東西是可以修改的。如果想到要寫些什麼,就先寫了再說吧。
這也是我一直奉行的原則。遇到卡關沒有靈感的時候,就從腦中浮現的第一個詞彙、或是隨手翻書第一眼看到的詞句開始。
其實一直到現在,我不都懂得創作的竅門。
噢,當然,用說的很簡單。歷鍊的文字、吸引人的故事,最重要的是要有感動跟共鳴。
但難也就難在這裡。
一個感動得了自己的故事,未必感動得了別人。這是一個任誰都懂的道理。
然而如果連自己都感動不了、連自己都說服不了的故事,第一步還沒踏出去就踢到鐵板了罷。
瞿友寧導演說,許多創作人的第一個故事,都是自己的故事。因為熟悉,因為不必預設,因為你自己就是主角。
但以自己做為主角的故事,未必能夠真的寫出動人之處。
因為你太了解自己,也不夠了解自己。
太了解自己,因為太清楚知道痛處在哪裡,於是下不了手去剖開瘡疤去面對去解析,去完整這個角色。
不了解自己,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盲點,於是在某些方面只能不斷地在死胡同裡鑽牛角尖。
然而我卻並不排斥將自己的影子套在角色身上。或者說,這是無可避免的情形啊!
李祐寧導演說過,不要放棄自己最拿手最熟悉的方式,那或許是你的盲點,卻也是你的優勢。
我很喜歡《第十三個故事》中的比喻:
「人生是堆肥。作家的工作就是讓過去的堆肥腐爛,然後在上面播種,看看它會開出怎麼樣的花朵。」
寫作的過程,對於我是一種剖析與面對自我的療程。
我更常用的說法,是「與自己的過去和解」。
為什麼可以這麼神?
因為在創作故事的時候,必須設下一個問題。設下了問題之後,就必須去解決這個問題。(也是可以不解決啦,自己寫爽的是無所謂,但是當這個作品是要賣錢的時候閱聽者沒看到問題解決,票房會好才有鬼!)
而常常你丟出的問題,就是自己過不去的關卡。然後在寫作之中,試著找出解決之道,也是在心裡面對這個關卡並且將之打破的重要過程。
我自知現在還在「寫自己的故事」的階段。因為我的心中還有許多糾結還沒解開。
這成為了我創作甚至人生的盲點,但也藉由創作,讓我去面對去解決,發現事過境遷一切都沒有那麼嚴重。
於是,完成一個故事的同時,我也更加了解我自己、更加諒解那些我曾經無法原諒的人。
這麼說來,或許我現在所寫的每一個故事,追根究底也都是同一個故事。
曾經聽過一個說法,如果要了解一個作家真正想要說的是什麼樣的故事,就去看他的處女作。或許也是同樣的道理。
處女作雖然往往不盡成熟,但其中或許才最忠實地呈現了創作者的初衷。
剛開始在寫的時候,除了其中一篇自創的小說(Ocean's Song)之外,我的故事分成兩種。
一種是貨真價實的同人小說,也就是以現有的作品中的人物為基礎衍生而出的原創故事;另一種則是看似人物故事都是自創,但確有其他作品濃濃的影子。
在寫作的風格尚未確立的時候,我當時正在看些什麼、寫的東西就會像什麼。
然而這也是一種學習的過程。摸索、模仿,然後找出自己的方式。
沒有任何一堂課叫怎麼寫小說,也從來就沒有變成作家的速成班。所有我所能閱讀得到的詩詞散文小說漫畫全都是我的教材。我就像蝸牛一樣吃了什麼顏色的食物就拉什麼顏色的屎(噢真是不衛生卻又好貼切的比喻),就這樣踏上我的作家夢的旅途。
同人小說──當時我還並不曉得有這麼一個創作形式,卻已經開始寫了──有一個好處,那就是不必煩惱人物設定,因為原作都已經設定好了。只要顧著人物不要「走逕」變形、然後把故事說好。
如果只是要練習說故事,這是很好的範本。就像是著色本,在已有的框框當中塗上色彩,研究要怎麼樣配色、怎麼樣在框架當中發揮創意。
然而要繪製一幅屬於自己的圖畫,就沒有這麼簡單了。
從人物的設定開始,最常有的問題就是每一個人都像自己,於是不管故事再怎麼好,看來就是平面而死板。我現在也還面臨著這樣的問題。
最快速也最有用的方式就是,拿給一個不會留情面批評的人看,多聽意見,消化之後再回頭檢視。
前陣子在創作互進會上,忘記是誰提出的觀點。我也不太記得精確的用詞,大致的意思是:當我們受到太多他人的意見跟看法的影響,那麼我們對於創作的看法還能保有自己的主見嗎?
但我卻以為,不要害怕受到影響。因為這也是無可避免的。
我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甚至是自己的每一個想法判斷與決定,都來自於我們成長的背景、所受的教育以及身邊的人的影響的累積。當有了足夠的累積,也才有做判斷的基礎。
別人對於創作的意見與想法,總是會有與自己謀合以及相悖的。謀合的、我們從中得到肯定,相悖的、可以回頭審視檢討,然後選擇丟掉不管或是調整自己的步伐。
在這樣的累積之中,才能夠找到一條適合自己的創作之道。
這也是這篇文章之中會看到我一直引用他人話語的原因。(再說,有現成的不用白不用)
再回到共鳴。
我一直記得,前些日子我閱讀到一篇文章,當下感動得痛哭失聲,於是拿給姊姊看。沒想到姊姊看完之後想法卻和我完全相反,直指文中的孩子太過任性不懂事,感動力對她而言也相對地削弱許多。
我於是開始思考,是什麼樣的原因,讓成長背景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我跟姊對於同一篇文章的感動有這麼大的落差?
同樣一個故事,要同時感動我們就已經如此困難,更何況是要感動所有人?
也難怪許多創作的主題都不脫愛情親情友情這黃金三角,市面上最賣的流行歌也都是情歌情歌情歌,因為這是所有人都會遭遇到的共同經驗。
站在編劇的觀點,孫法鈞老師說,不要問觀眾想看什麼,要想想觀眾愛看什麼。
這實在是一個很吊詭確也很有趣的問題。
噢我好像一下子跳到了商業立場。不過其實說到底這是同一回事。
李康年老師說,創作的目的,其實就是希望能引起共鳴。
我想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創作皆然。就像許悔之〈依賴的哲學〉一文中說的,這是「人類創造的獨特性,向空無發出了聲音。」尋求的,不過是個知音,被了解了、便不再孤寂。
最簡單的,是以自己的方式,去說自己想表達的東西。
但是最容易得到共鳴的,是以「大家能懂得的方式」。
有了共鳴,然後就有了市場。有了市場,才能夠得以生存。
例如張雨生。許多創作乍看是情歌,從另一種角度解讀,卻不難從中窺知他的創作觀。
一切都在於包裝的技巧。用一種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把你想說的話包在裡面偷偷地送出去。
這也是對我而言創作真正的重點:「你想說什麼」。
瞿友寧導演提到了一個電影劇本三一律:故事是由人物、事件、衝突點所構成的三角形,其中圍繞著的中心就是「主題」。有太多的故事有著有魅力的人物、精彩的衝突點和吸引人的事件,但是看完之後卻不知道這個故事到底在說什麼,就是因為缺少了主題。
或者,武雄老師說的,思想。
寫作,從寫字開始。然而寫字並不就等於寫作。
重要的是透過這個故事、透過這些文字,你想表達些什麼?
一開始,只是想要說一個故事而已。於是在那個十四歲的冬天,我坐在教室的窗邊,寫下第一個字句。
到現在已經十年過去了,那個故事還沒說完。
我還在寫。
我仍然不懂得創作的竅門,但因為我知道我想說的是什麼,所以我不會迷惘。
那個自視為天才的女孩清楚知道,在創作這條路上沒有所謂的天才,只有諸多努力的軌跡,以及繼續充實的累積。
- May 09 Sat 2009 02:46
關於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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