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地,大家都開始飆起高音來。
從以前聽高音歌很爽、到歌就一定要唱到很高才叫屌。
可是大家卻都忘了,歌重要的是要唱得好聽唱得美。
每次與友人相約唱歌,都變成了飆高音大賽,讓我感到尷尬不已。
高音不是實力,是天分和保養的問題。唱得高so what,不好聽一切都是屁。
光是音衝得很高卻沒有用技巧加以修飾,只是刺耳;沒有投注感情詮釋,只是把一首歌唱成了空殼。
能唱得高音,真的不叫有實力。
不然可以試試看隨便路上抓一個孩子要他尖叫看能到哪個key。
這不是誰的錯,我想只是流行的一個趨勢。
這個市場沉寂了那麼久,好不容易有個可以衝破雲霄般令人暢快的歌聲,大家都太興奮,於是忘記了。
忘記唱歌的本意是要唱出歌曲的故事、還是要變成人肉分貝器。
我從來就不喜歡聽培安學長飆高音,雖然我認識他的歌是〈我相信〉,雖然〈只有我做得到〉給了我最大的激勵。
我更喜歡〈午夜兩點半的我〉,柔美的中低音域被情感包覆得令我醉心,更不用說我至今尚未有幸現場聆聽的〈今宵多珍重〉,呢喃低語般的嗓音低迴如此令人著迷。
雖然現場聽見培安學長表演飆高音還是會讓我被震憾得起一身雞皮疙瘩,但他演唱時的用心,才是我忍不住尖叫不已的原因。那才是歌聲中最大的魅力。
我想,張雨生雖然更能唱得高,但最讓人敬佩的也絕對不是這個原因。
他的歌我聽過的並不能算多,但我個人極度欣賞雨生的才情。
我不懂曲,但他創作的旋律往往能緊緊抓住我的心;我愛寫作,而他寫的歌詞的一字一句都讓我望塵莫及。
音樂裡還有更重要的事值得注意。
或許過了一段時間冷靜,大家就會回過頭去、側耳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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