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作文除了我的爸爸我的媽媽我的家,總會寫到這一項:我的志願。
那個時候我們接觸到的第一個職業是老師,於是幾乎所有人都會寫說以後要當老師,無論是不是真心的,至少想不到要幹嘛還有個東西可以交代過去。除此之外男生想當總統女生想當新娘,大概是這樣。
我一直記得,國小一年級,我的志願是當太空人。
到後來長大了一點,也沒有長大多少啦,國小二年級以後我決定要當個科學家,不然就是天文學家。想成為天文學家的原因卻是來自於對星座神話的憧憬,人生原本就是由矛盾與衝突構築而成的。在三年級的時候徹底毀掉這個夢想的契機是因為老師的用心良苦,因為我的字實在寫得太醜,當時的導師為了鼓舞我好好練寫字,苦口婆心勸說當科學家要寫很多字噢(當年電腦這種產品還沒有那麼普及),沒有想到我卻因此乾脆地放棄要當科學家,或許也是老師始料未及。